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

更新时间:2023-12-25 14:12

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是辛亥革命期间1911年11月15日至1912年1月28日期间独立各省为筹组临时中央政府而成立的过渡性议政权力机构。

简介

该机构起初由各省独立后成立的都督府派出的代表组成,后来未独立各省的咨议局也派出代表参加。在中华民国建立后,1912年1月2日至1912年1月28日该机构曾经一度代行临时参议院职权,直到南京临时参议院建立。

组成

1911年11月9日,湖北军政府致电各省,请各省派代表到湖北商谈筹组临时中央政府事宜。11月11日,江苏都督程德全、浙江都督汤寿潜联名致电上海都督陈其美,提议各省派代表到上海商谈,陈其美表示赞成。1911年11月12日,江苏都督府代表雷奋、沈恩孚,浙江都督府代表姚桐豫、高尔登从苏州发出向沪军都督陈其美通电,促各省派代表到上海商讨筹组临时政府事宜。通电中提出,各省都督府和咨议局各派代表一人出席会议,只要两省以上代表到会即开议。

11月15日,沪、苏、浙、闽等省代表在上海举行首次会议,议决成立“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

后续会议

湖北军政府和江浙军政府之间开始为联合会所在地发生争议。11月24日,在上海的联合会决定迁到武昌开会,各省留一人在上海“联络声气,以为鄂会后援”。11月底到12月初,湖北、湖南、福建、江苏、安徽、广西、直隶、河南、浙江、四川等十二个省的二十三名代表到达武汉。11月30日,联合会首次会议召开,会议推举谭人凤为议长,并议决在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前,以湖北军政府代行中央军政府职权,以鄂军都督黎元洪执行中央政务。12月3日,联合会通过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并议决如袁世凯反正,将推举袁世凯担任临时大总统。《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第十七条规定“参议院未成立以前暂由各省都督府代表会代行其职权但表决权每以一票为限”。

此后,联合会多次举行会议,议决武汉地区停战南北议和,接受袁世凯派代表唐绍仪与南方代表伍廷芳南北和谈,南方和谈条件为“推翻满洲政府、主张共和政体、礼遇旧皇室”。

12月4日,都督陈其美、程德全、汤寿潜邀各省留沪代表开会,暂时定南京为临时政府所在地,选黄兴为假定大元帅,黎元洪为假定副元帅,推举大元帅负责组织临时政府。12月8日,在鄂代表赴南京,留沪代表陆续到南京,未参加汉口会议的几个省的代表也到了南京。到12月下旬,到达南京的有江苏、浙江、湖北、湖南、四川、广西、安徽、福建、直隶、山东、河南、江西、山西、陕西、广东、奉天、云南等十七个省44名代表。12月14日,先期到达南京的15个省的代表召开会议,推浙江代表汤尔和任议长,广东代表王宠惠任副议长,决定12月16日选举临时大总统。但12月15日会议又决议暂缓选举临时大总统,承认上海会议推举的大元帅、副元帅,并在《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追加写入“临时大总统未举定以前,其职权由大元帅暂任之。大元帅不能在临时政府所在地时,以副元帅代行其职权。”以黎元洪为首的湖北军政府反对该决议,江苏、浙江军界反对黄兴任大元帅。12月17日,联合会改推举黎元洪为大元帅,黄兴为副元帅,由黄兴组织临时政府。但是黄兴因为得知孙中山将回国,故没有赴南京任职。12月25日,孙中山抵达上海。12月26日,代表会议决通电各省继续战斗,并推谭人凤、马君武、王正廷与徐绍桢会面,商议作战计划。

代表名单

武昌时期

(1911年11月30日至12月7日)

议长:谭人凤(1911年11月30日当选)

武昌及留沪代表如下:

南京时期

(1911年12月14日至1912年1月28日)

议长:汤尔和(1911年12月14日当选),景耀月(代理),赵仕北(1912年1月2日当选)

副议长:王正廷(1911年12月14日当选),马君武(1912年1月2日当选)

书记:潘祖彝(1911年12月14日当选)

代行参议院职权期间(1912年1月2日-1月28日),曾选举如下工作人员:

庶务:王正廷 汤漪 林森

会计:马君武 时功玖 欧阳振声

验凭:赵仕北 王有兰 潘祖彝

各省代表如下:

江苏:陈陶遗 袁希洛

浙江:汤尔和 黄群 陈时夏 陈毅 屈映光

湖北:王正廷 马伯援 杨时杰 居正 时象晋 陶凤集

四川:萧湘 周代本

云南:吕志伊 张一鹏 段宇清

山西:景耀月 李素 刘懋赏

陕西:张蔚森 马步云

安徽:许冠尧 王竹怀 赵斌

江西:林森 赵仕北 王有兰 俞应麓 汤漪 吴铁城

福建:潘祖彝 林长民

广东:王宠惠 邓宪甫

广西:马君武 章勤士

奉天:吴景濂

直隶:谷钟秀

河南:李盘

山东:谢鸿焘

湖南:谭人凤 邹代藩 廖名缙 欧阳振声

选举临时大总统

12月28日,在南京召开临时大总统选举预备会。12月29日,各省代表在南京召开选举临时大总统会。临时大总统根据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第一条:“临时大总统,由各省都督代表选举之;以得票满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为当选。代表投票权,每省以一票为限。”选出。参加选举的有直隶、奉天、山东、山西、河南、陕西、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云南、四川等十七省代表四十三人。大总统候选人为孙中山、黎元洪、黄兴。孙中山获得十七张有效票中的十六票,当选为中华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

选举临时大总统的43名代表名单如下:

奉天代表:吴景濂

直隶代表:谷钟秀、张铭勋;

河南代表:李盘;

山东代表:谢鸿焘;

山西代表:景耀月、李素、刘懋赏;

陕西代表:张蔚森、马步云;

江苏代表:袁希洛、陈陶遗;

安徽代表:许冠尧、王竹怀、赵斌;

江西代表:林子超、赵仕北、王有兰、俞应麓、汤漪;

浙江代表:汤尔和、黄群、陈时夏、屈映光、陈毅

广东代表:王宠惠、邓宪甫;

广西代表:马君武、章勤士;

湖南代表:谭人凤、邹代藩、廖名缙;

湖北代表:马伯援、王正廷、杨时杰、居正、胡瑛;

福建代表:潘祖彝;

四川代表:萧湘、周代本;

云南代表:吕志伊、张一鹏、段宇清。

代行职权

在选举临时大总统的同时,联合会议决通电各省都督府,让每省派参议员三人到南京组织临时参议院,参议员未到时由本省代表替留1至3人代行参议员职权。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月2日,联合会议决代行参议院职权。1月3日,联合会一致选黎元洪为中华民国临时副总统。1月28日,南京临时参议院成立,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宣告结束。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